1950年,在美國提供棉花及機械等設備的協助下,政府大力推動「代紡代織」和限制設廠的政策下,紡織業快速發展。
1957年政府取消設廠管制後,台灣生產的棉布除了可以自給自足外,還出口賺取外匯。廉價的勞工降低了成衣加工的製造成本,使得台灣早期的紡織業掌握了立足國際的優勢。
1950至1960年代,政府推行「華僑回國投資條例」和「獎勵投資條例」,只要有些資金、簡陋機械和場地,就能設廠;儘管只是「代紡代織」,各廠幾乎都採二班制全日趕工。1960年,人造纖維成衣出口成長快速;1967年後,成衣取代紗線和紗布成為台灣紡織品出口的大宗;人造纖維風行,人造纖維布料的出口量逐漸攀升。1990年開始,人纖布料取代成衣,成為紡織業中的出口大宗。
1986年後,因應工資上漲、環保意識抬頭、東南亞新興工業國家競爭等因素,紡織業、成衣服飾業等傳統工業逐漸外移到工資低廉的國家;初期以代工生產為主。1993年,政府放寬到大陸投資的限制後,許多大廠或上市公司紛紛到對岸投資,紡織業在大陸的投資因而從中下游轉向中上游發展,如人纖原料、加工絲、染整等,而這些原本都是台灣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強項。
由於產業外移,2005年配額取消,國際競爭壓力日增,台灣廠商採取策略聯盟、重新布局。代工的成衣廠、布廠找品牌廠商合作設計研發,大型布廠設立成衣廠與品牌商合作。由於看好大陸市場,許多廠商有意創立亞洲品牌,在東南亞設廠、大陸設分公司、台灣研發,一起面對瞬息萬變的流行市場。 |